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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聚焦“软服务”与技术转移。“技术转移专区”侧重科技服务供给,上海市12家高质量孵化器首次集体亮相,携手34家初创公司参展,包括青心意创研发的全球首款直膝自然变速行走机器人、济声科技自研的解决听力障碍人群的手语大模型等;14家成果转化平台和服务机构集聚专区,现场提供转化全链条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还将展示3000余项国内外待转化成果、500余项待解决需求。
三是聚焦“强融合”与生态共育。首设“转化门诊”,十余位优秀技术经理人现场“坐诊”,从技术、市场、法律、咨询、金融等多维度,为参展企业和专业观众提供“一对一”服务,助力解决转化难题;升级“淘展”服务,今年的“淘展”报名踊跃,已有近200名技术经理人报名,同比去年翻番。此外,市科委还建立了“会前分析+会中对接+会后跟踪”的服务模式,正在对上交会组委会收集的200项展会成果进行需求分析,提高会中对接效率;强化国际合作,通过张江发布、出海沙龙、线上直播、企业报道等活动,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的全球流动,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翟金国表示,本届上交会“张江专区”将按照“创新策源-改革突破-产业集聚-生态赋能-开放协同”五位一体展示路径,通过“硬科技展示+产业生态呈现”的双重模式,展现“活力张江”的魅力,彰显上海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实力和决心。展区集中展示了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0家企业的60余项前沿技术成果,其中全球首创技术10余项,国际领先产品20余项,涵盖未来产业、医药器械、人工智能、科学仪器、信息技术五大领域。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围绕规划政策、重大改革任务、重大科技项目联动和创新生态共建,强化市区联动。强化区级责任主体,健全区级统筹协调机制,谋划园区发展重大事项和重点产业布局,做强园区专业化运营机构。持续推进政策先行先试,促进自贸区与自创区“双自联动”;加快混合用地等改革,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深化推动生物制品分段生产、基因细胞治疗领域外资准入等政策试点。
二是坚持创新策源,进一步显现主导产业特色。全力做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服务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园区主导产业,明确园区发展定位、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形成工作清单;支持一批示范性科技园区、特色科技园区和未来产业集聚区建设。深入推进张江科学城、“大零号湾”科创策源功能区、G60科创走廊、杨“数”浦新质秀带创新区等重要科创产业承载区建设。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进一步提升创新环境吸引力。建立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园区配套政策支持。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体系,支持孵化载体提升专业能力,探索推进超前孵化、深度孵化、孵投联动新模式。重点围绕三大先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集聚全球创新人才,推进人才高地建设。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赋能作用,完善园区投融资对接体系,深化“基金+基地+产业”支持模式。
四是坚持开放创新,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跨区域协同创新,继续举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论坛,推进国家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支持张江高新区西岑园纳入长三角跨省域高新区并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深入开展全球科技合作交流,引进外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园区,搭建一批国际化合作交流平台。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设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郝瑞锋指出,《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起草过程中,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高品质用电需求,在巩固深化已有“三零”“三省”服务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办电便捷化”这一改革目标和系列具体举措,概括起来就是“三个更”,即办电成本更低、办电时间更短、办电方式更便捷。
一是办电成本更低。从各方反馈来看,“三零”“三省”服务措施受到企业和群众广泛认可。国家能源局指导供电企业继续深化落实好这一利企便民政策,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类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全部实现免费办电,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拓展“三零”服务范围。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数十个城市已将“零投资”的办电容量标准从160千瓦提升到了200千瓦,更多经营主体将享受到改革红利。
二是办电时间更短。按照我国原有办电时限要求,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在各方持续努力下,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实现了这一目标。国家能源局指导供电企业主动作为,结合实际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对于无电力外线工程的低压非居民办电,主要是指不涉及道路挖掘、架设电杆等复杂工程的项目,其全过程办电时间将由15个工作日大幅压减至5个工作日,企业接电将更加迅速。
三是办电方式更便捷。企业从提出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一般要经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可能需要多次往返供电企业。为推动实现用户办电更加省心、省力,国家能源局指导供电企业优化升级线上办电功能,探索创新供电方案线上答复、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实现线上竣工检验等,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行从用电申请到装表接电“全程网上办”,推动实现用户办电“一次都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