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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该特产店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网店中宁夏枸杞和柴达木特级红枸杞两个产品链接的详细内容显示,有机食品选项选择为“是”,但涉事特产店负责人不能提供上述枸杞的有机产品证书。该特产店销售上述枸杞共获违法所得150元。该店在没有取得枸杞有机证书或者有机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将网店枸杞销售链接商品详情的“是否为有机食品”的选择项选择为“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合作社于2021年8月1日在某电商平台网店上发布了富硒黑苦荞茶广告,在广告中使用的中国地图上标注了苦荞茶的主产地、空间分布情况。靖远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某电商平台网店宣传页面使用漏绘了中国南海诸岛、钓鱼岛等重要岛屿的中国地图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使用不完整地图发布广告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参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涉事企业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 5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网店产品详情页发布含有“送领导,感谢栽培”等内容广告语。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之规定。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参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责令该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1日,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店铺上架产品广告含有“保肝净毒净血力度强”“排除体内病毒细胞产生源头”“同步激活人体细胞,各脏器功能和免疫力同步提高,各种毛病同步陆续好转或消失”等内容,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该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发布的广告予以行政指导并要求责令改正。
经查,2024年6月7日该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店铺中的广告涉嫌违法宣传的内容仍未整改,食品广告中违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对食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参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责令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食品广告,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国网新疆电力充分发挥“两个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效用,创新交易机制,加快绿电市场建设,推动绿电交易规模取得新突破。在疆内市场,国网新疆电力建立高比例新能源入市机制,实现“新能源参与全交易品种24小时曲线”交易和按工作日连续开市,以更好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特性。促成15个地州出台可再生能源消纳行动方案,因地制宜明确重点用能单位新能源消费比例。
在外送市场,国网新疆电力建立“政府间协议+市场化组合”外送交易机制,创新开展疆内新能源替代配套火电交易,首次推动以绿电交易方式落实政府间援疆协议,发挥能源大基地优势,用足通道“能送尽送”。利用不同省市负荷特性、资源禀赋差异,扩大送电规模,采用长短周期相结合的方式深挖送电潜力,2024年首次实现“绿电进京”“绿电进闽”,新疆新能源消纳范围扩至全国21个省市,最大程度消纳新能源。
首先,具有欺骗性的格式合同使金融消费者产生利率错觉。“利率是借款合同的核心要素,关系到借款人的重大利益。”袁章润说,部分贷款机构利用其与借款人在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通过格式合同记载较低的表面利率,或者仅展示日利率或月利率,掩盖较高的实际利率。调研还发现,部分贷款机构通过每期还款计划或增设保证金、管理费、中介费各项服务费条款等形式变相收取“砍头息”,增加贷款实际成本。
再次,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事件频发。今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21款APP及SDK,其中南昌随行付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旗下的“随借”网贷APP存在违规收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平台违反必要原则,利用优势地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存在不当使用和泄露风险,甚至出现非法加工、传输、买卖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
最后,影响民事诉讼管辖秩序。调研组从审理的案件中发现,网络贷款纠纷中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但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面广量大的情形。加之网络贷款多通过互联网方式签订合同,并不存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贷款方在合同中约定与纠纷无实际连接点的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否则势必造成大量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秩序。
对于网贷乱象,消费者张先生深有体会。今年上半年,他在浏览某网络贷款APP时,原本只想测算自己所能申请的贷款额度和相关费用成本,但在系统操作指引下,竟然完成了贷款申请。原来,该网络贷款APP的额度测算页面就是贷款申请页面,但提示提醒并不明显,导致他不明就里申请了一笔非实际需要贷款,承担了不必要的利息支出。
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表示,引起网络贷款行业乱象频发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网络贷款借助“流量传送门”实现流量变现,引导消费者进行超前消费、过度消费。部分借款人缺乏系统金融知识与理性消费观念,未充分考虑借贷风险而盲目借贷,跌入网络贷款陷阱。有的网络贷款格式条款内容不完善,部分平台及第三方金融机构通常要求用户对多份授权书“打包式同意”,未就格式条款中关键内容如贷款主体、贷款实际利率、逾期清收、违约责任等内容向借款人进行充分披露与说明。
“网络贷款平台供给门槛低,放款迅速便捷,机构范围广,但合规管理不足且监管规范滞后。”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压实网贷平台运营者主体责任,明确机构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等环节的流程规范,推动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贷款机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营销宣传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的负面清单管理和惩戒,明确禁止诱导过度负债、超前消费等宣传内容,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及时调研、调整损害客户权益的合同条款,规范潜在的高利率风险条款,积极推动行业出台网贷示范条款。
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避免“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如有借款需求,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办理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看清贷款主体、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他人操作,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此外,如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遭遇暴力催收时,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信代理维权、停息挂账、征信修复等宣传广告,防范二次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