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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11月15日,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一审阶段在历经五次开庭后,结束一审审理,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新京报记者从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处获悉,15日上午,本案第一被告人高丙芳进行了法庭陈述,梳理了自己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和理由。新京报此前报道,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此次刑事诉讼的另外两名被告人为分承接工程的米某某和雇用上述75名农民工的包工头陈某某,两人被控罪名同为虚假诉讼罪。该案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上游包工头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NG.28.66,米某某自掏腰包给农民工结清了工资。事后为了方便讨薪,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师,在农民工已经拿到工资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名义起诉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欠薪。公诉人认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授意米某某、陈某某,捏造75名农民工从陈某某处承接劳务后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炮制虚假诉讼。今年4月9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正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高丙芳变更强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NG.28.66,此后,高丙芳一直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米某某和陈某某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此次庭审,本案的三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审。一审阶段,米某某和陈某某认罪认罚,高丙芳则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编辑 杨海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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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在讲话中指出,推动执行案件前端化解NG.28.66,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执行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廉洁执行,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坚持系统观念,切实树牢全院“一盘棋”理念和“一次性化解纠纷”意识,努力推动“立审执一体化”,推动完善诉前、诉中调解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完善诉前保全工作机制,畅通执行依据不明确情况下审执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持续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构建执行案件前端化解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两个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将执行理论研究主动融入、引领执行实践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执行法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
贵州高院主要负责人在致辞中首先代表贵州高院向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获奖人员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贵州法院工作的有关单位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贵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执行工作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本次论坛为理论界、实务界搭建起对话交流的桥梁,有利于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畅通完善法院内部工作机制,树牢“如我在诉”意识,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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