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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沈阳6月4日电 (记者 王景巍)6月4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学群在会上介绍了《辽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有关情况。2020年至2024年,辽宁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9612件,审结9454件,其中6件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据张学群介绍,五年来,辽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为辽宁的绿色发展筑牢了司法防线。在刑事审判领域,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共审结刑事案件3653件,有力震慑了环境犯罪行为。在民事审判方面,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共审结民事案件2190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辽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理念创新,因时因地适用分期履行、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代履行等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五年来,共判决补种复绿48.2万余株,增殖放流1.3亿余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9388万余元,推动修复土地1.1万余亩,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恢复性司法理念,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切实修复。
在服务大局方面,辽宁法院加强土地资源司法保护,组织开展司法守护黑土地暨耕地保护专项行动,五年来,共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445件,审结443件,守护了辽宁的耕地红线。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受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53件,审结445件;受理环境污染民事案件501件,审结493件;受理涉环境污染行政案件201件,审结199件,为辽宁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坚实的司法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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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在重点流域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机制建设质效,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核算补偿资金。分别从空间、时间两个维度,依据各省干流入境、出境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以下简称断面)水质变化以及本省干流全部断面水质较以前年度变化情况,统一核算各省出资或受偿金额。根据政策效果适时调整补偿资金规模。水质指标选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指标,权重分别为30%、30%、40%。
(二)规范资金缴纳划拨程序。财政部在中央国库暂存性款项下设置用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明细科目,并告知各省出资或受偿金额,出资省在规定时限内按明细科目将应缴纳资金缴入中央国库,财政部及时将资金划拨至受偿省。出资省和受偿省分别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区域间转移性收支科目下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收支科目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编制预算并进行会计核算,反映缴纳和获得补偿资金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从流域系统性、完整性出发,加强协同联动和数据共享,同时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及时监测、跟踪和督促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适时开展机制建设情况评估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财政部统筹协调方案实施,负责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生态环境部负责提供各省水质、生态环境状况等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绩效管理。以全面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加强补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绩效考评组,吸收流域内各省参加,组织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对因落实保护治理责任不力、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影响下游省的,中央财政可采取扣减资金等措施。推动补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提高补偿资金使用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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