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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生活中,宅基地使用权及相邻关系的处理一直是邻里关注的焦点。随着村庄发展和居民翻建房屋的需求增加,邻里间因土地边界、滴水(一座房屋和毗邻的建筑物之间为了房檐上排泄雨水而留下的空地 )距离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邻里合同条款争议引发的建房纠纷,法院最终根据乡村土地关系背景、合同性质、习惯、诚信原则等因素,判决违约方将违约建筑拆除。 一方不按照协议建房,影响另一方封顶 11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和王某是邻居,李某居东侧,王某居西侧。2017年,李某申请翻建房屋,2021年之前,其房屋主体框架已完成NG.28.66,四周有院墙,未封顶。2021年,王某也申请翻建房屋。同年5月,双方达成《四邻滴水协议》并签字确认,协议约定:王某与东邻居李某两家之间滴水0.4米,由王某留0.2米,由李某留0.2米。 协议达成后,王某开始翻建房屋,北正房主体已完工。李某在自家房屋封顶时发现,因王某未按照上述协议留出足够滴水,导致两家之间距离过近,无法完成封顶,且房屋受潮,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现场确认,双方北正房北端顶部之间相距18厘米,南端相距5.5厘米。李某认为,王某不按照协议建房,影响其封顶,故要求王某将翻建过程中垒建的进入双方之间40厘米滴水范围内的建筑全部拆除。王某认为,协议约定的是双方各留20厘米,由于李某没有留,所以王某也没有留。对此,李某认为,自己翻建房屋在先,且房屋四至已定,王某理应按照协议约定,在翻建房屋时,将0.4米滴水留出。 双方对《四邻滴水协议》中各留0.2米解释不一 平谷法院认为,本案中,李某与王某之间达成的《四邻滴水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无效的法定情形,应属合法有效NG.28.66,对双方有约束力。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即“王某现需翻建住房,东邻居李某两家之间滴水0.4米,由王某留0.2米,由李某留0.2米”NG.28.66,李某认为王某建房时应保证距离李某西房山留出0.4米,王某则认为协议约定的是双方各留0.2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NG.28.66,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首先,关于协议中约定的0.4米怎么留,在双方协议时意向应该是明确的,但王某庭审中作出两种不同解释,答辩意见前后存在明显矛盾,违背诚信原则,法院不予采纳。其次,就缔约背景、磋商过程而言,该协议的签订背景是在李某主体结构框架已建、西房山已基本建成、王某申请翻建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王某辩称的内容均需李某将已建成的北正房西山墙拆除并向东移,明显有违常理。 就履行行为而言,要求王某建房时应保证距离李某西房山留出0.4米NG.28.66,并不代表这0.4米都是王某留出的滴水NG.28.66,因为王某也认可李某翻建时西北角向东退回了20厘米至30厘米。 综上,法院认为,双方现在虽然对《四邻滴水协议》中各留0.2米解释不一,但结合该条款的订立背景、约定内容、通常理解、农村建房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可以确定李某对此协议的解释符合双方缔约本意。王某不顾双方协议约定及李某先翻建的情况,未按照协议约定留出足够距离,导致对李某房屋造成影响,属于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王某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违约建筑拆除,后王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应当根据诚信原则解释相邻合同条款 法官提及,实践中,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及相邻关系的邻里合同,对条款的理解应结合乡村土地关系的背景和特点。 就合同性质和目的而言,邻里合同的解释应朝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所规定的方向进行,即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就习惯而言,解释时应考虑涉案宅地所在地是否存在与相邻关系相关的习惯,如因两宅相距过近而约定俗成地禁止任何一方的房屋出檐等。 此外,就缔约背景、磋商过程而言NG.28.66,对邻里合同的解释应考虑缔约前双方宅地、宅屋的历史情况,如坐落位置、面积、相邻情况,及缔约时已发生的变动情况等。如影响和睦相邻关系的维持,应从相邻宅地的历史及现状出发,理解邻里合同。 “最后,应当根据诚信原则解释相邻合同条款,这要求当事人一方面应对合同条款的陈述意见保持前后一致,不得出尔反尔;另一方面应合理兼顾邻里的生产生活需要,在对方履行邻里合同内容时,秉持善意去合理解释合同并妥善履行义务,从而共同营造睦邻友好、和谐友善的生活环境。”法官说。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成立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住宅楼“2·23”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省纪委监委成立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询问、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调查实验、资料调阅、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查明了涉事人员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情况和责任,查明了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NG.28.66,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网络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起火建筑部分住户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可燃物,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在火灾发生时未及时发现火情、疏散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等。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叠加聚合性安全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对高层住宅小区群众性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合力不足等。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稳妥有序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扎实组织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努力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江苏省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等“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轮椅可续航一整天,让人少走2万到3万步。玩热门项目时,可坐着排队”NG.28.66,近日,在社交媒体上,上海迪士尼电动轮椅游玩攻略让不少人心动。不过,随着电动轮椅成群结队在园区内出现,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来带着孩子来迪士尼是想享受一个愉快的亲子时光,没想到却被这些电动轮椅打乱了计划。”一位网友在帖子中抱怨道。一些网友表示,他们原本期待的梦幻之旅,却因电动轮椅的横行而变得小心翼翼,体验感下降。
有网友表示不解,电动轮椅本是为行动不便的人士设计的,如今却被健康人用作游玩代步,这无疑是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真正需要者的不公平。也有网友认为,租电动轮椅代步可省心省力,毕竟乐园那么大,走着很累的,没什么可非议的。还有网友指出,社交媒体上的一些“电动轮椅游玩攻略”也在推波助澜,让更多人知道了这个“游玩秘籍”。
记者通过社交媒体联系到了多家提供此类服务的店铺。“我们的电动轮椅性能稳定,适用于各种人群,包括残疾人、老人、孕妇等。”一家店铺的客服向记者介绍道,“最近确实有很多年轻人来租用,他们主要是想节省体力。”当被问及租赁条件时,该客服表示,他们并不要求租用者提供残疾证或身体不适证明,另一家店铺的商家则直接地告诉记者,他们可以提供所谓的“检查单”以应对迪士尼乐园的入园检查。
记者调查发现,上海迪士尼乐园内曾一度风靡租赁露营车NG.28.66,四个轮子的露营车随处可见。2023年6月30日开始,乐园开始执行新的《游客须知》,禁止带入野营车、儿童野营推车等,以及带轮子的运送工具。2021年,迪士尼还曾出现过有商户利用残疾人证兜售“免排队服务”,有人以每人400元至500元的价格贩卖“资格”,后被警方抓获。
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爱东律师。刘爱东认为,租赁电动轮椅进迪士尼乐园代步,法律无禁止,公民即可为,迪士尼乐园根据园区运营安全需要可以管理此类行为。通过出具身体不适的相关证明将电动轮椅带入园区,如商家为游客出具的是虚假证明,说该人身体不适,商家及该游客有违诚信原则。若出具的是医院等单位的虚假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另外,在园区内租赁电动轮椅进迪士尼乐园代步如果出现碰撞、导致受伤,如排除迪士尼乐园方面的原因如设备原因导致,应由游客自担风险,自行承担责任。”
记者采访了一位曾经乘坐电动轮椅进入迪士尼游玩的游客——移山无障碍工作室负责人方坚泽,方先生表示,自己进入迪士尼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领取了残障人士通行服务卡,凭借该卡,自己可在迪士尼选择游玩项目时进入绿色通道。“我觉得凭残疾人证领取通行卡游玩来得更方便实际,光靠租赁轮椅进入园区可能仅仅能够起到代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