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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上,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执行总裁马克·沃茨(Mark Watts)当地时间11月20日接受中新社等媒体采访时表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在应对气候危机上,能像中国一样压球软件app,有如此多的领导力和进展。”沃茨指出,一方面,中国在太阳能和风能等领域投资规模巨大,目前(全球)超过一半的投资都在中国。另一方面,全球大部分电动汽车不仅在中国生产压球软件app,其原型设计也在中国,这实在令人惊叹。“将这一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国政府的长期方针”,沃茨说,以及他称之为“多层次伙伴关系”的模式,即各级政府之间,包括国家、区域和城市,整个国家在同一时间共同向前迈进。“这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沃茨说,“我不想把世界上所有的问题都扔给中国(解决),但我认为,在将世界转向绿色经济方面,大量希望都寄托在中国身上。”(庞无忌 王东宇 制作 王佳琪)
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此款外挂软件是一种比较新颖的DMA外挂。DMA本是一种读写数据的计算机技术,而使用DMA外挂可以直接访问电脑内存,读取游戏内存中的数据,从而让玩家在游戏中获得不正当的优势。DMA外挂不仅破坏了游戏本身的公平性,同时也会对游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完整性造成破坏,可能导致其他网络安全风险。相对于传统的外挂类型,DMA外挂更加难以被系统识别和拦截,能够避开游戏运营方的外挂检测机制,降低封号概率。
根据线索,专案组循线深挖,逐步厘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具体人员信息,并于2024年9月,先后在上海、江苏、广东、山东、河北等地抓获线上销售游戏违规软件、硬件的嫌疑人薛某、宋某以及下级代理销售游戏违规软件的嫌疑人孔某等16名嫌疑人,现场扣押作案用的电脑12台、手机22部、手机群控设备1台、DMA卡172张、融合器112个、KMBOX智能键鼠盒15个。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薛某交代,其通过渠道获得外挂软件后,伙同宋某进行外挂软件和硬件的销售。其间,薛某利用其网络主播身份,通过使用外挂进行游戏直播不断吸引游戏玩家关注,并借助粉丝群体发展下级代理进行分销,拓展外挂软件的消费群体。在玩家确定外挂使用时长并支付相应费用后,由宋某通过快递向玩家发出DMA卡、融合器、MBOX智能键鼠盒等相关硬件,薛某则提供外挂校验密码供玩家使用,不法收益则通过点对点支付。截至被抓,薛某等人已累计非法牟利300余万元。
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熊猫”外挂软件通过修改游戏数据、游戏代码以及游戏协议等方式,对游戏原始程序进行破坏。专案组负责人高一帆警官告诉记者,经拆解游戏软件的运行机制,警方还发现该外挂软件通过篡改源代码的“框架文件”“面具模块”和“内核的驱动”等方式,刻意隐藏外挂软件恶意破解和修改游戏程序、数据的痕迹,躲避侦查。对此,专案组积极通过侦查实验、游戏后台日志分析等方式,成功锁定发送外挂源代码的地址信息,制作该款外挂软件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到案后,据犯罪嫌疑人纪某、王某交代,团伙成员在制成违规外挂软件后,由王某通过其设置的外挂网站直接进行宣传发布,游戏玩家可直接通过该网站下载外挂软件,使用该款外挂软件须向王某等人购买校验密码(类CD-KEY),并按使用时长向王某付费。在查封王某设立的外挂网站过程中,警方还发现该团伙同时还网络销售适配不同手游的其他数十款违规外挂软件。截至案发,王某等人已累计非法牟利200余万元。
割伤小姜的并不是这段赛道上出现的唯一一根风筝线。之前,赛道上还曾出现过一根风筝线,庆幸的是,那根线被志愿者及时发现并清除。但因为风筝线透明且极细,随后出现的第二根线并没有被志愿者发现,所以割伤了骑行而至的小姜。“当时我的车速达到每小时38~39公里。”小姜回忆道,这样的速度,在被割伤的第一瞬间很难及时停车,“我在被风筝线勒住后,冲出去2~3米才刹住了车。”
“当时我觉得脖子很疼,说话费力。”小姜表示,自此中断这场比赛后,有工作人员将自己送至了比赛的终点,随后自己开车去医院挂了急诊,“CT显示挫伤,没有割到声带等部位。”当天的急诊共花费200多元,小姜与承办方沟通伤情后,承办方工作人员当即将急诊费转予小姜,并额外转给小姜500元赔偿。当时,小姜觉得自己伤得并不严重,对方赔偿500元差不多了。
受伤三天后,伤口开始结疤、变得明显,小姜才发现割伤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轻。随后她再次前往医院,医生诊断为皮肤裂伤,需要涂消炎药、护理药等,总计花费近千元。基于此,小姜再次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方答复她“走保险”,但小姜对此并不认可,“医生说这个伤口可能会留疤,而且伤疤美容走不了保险。”此外,这次被风筝线“割喉”给小姜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我现在对高速骑行有恐惧。作为签约车手,我后续还有其他比赛,受伤后不能剧烈运动,可能会导致我违约,若产生违约金,我认为也需要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葛律师解释,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免责协议需要满足上述条件方才对双方生效。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