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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义教授,1937年1月9日生于河南省封丘县,196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并留校在哲学系任教。1972年进入新组建的清史研究小组。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清史研究所成立后,先后担任研究生班主任、研究室主任、副所长,1989-1991年任所长。1986年晋升副教授,1991年晋升教授。同年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先后任副总编辑、总编辑。1999年退休。
王俊义教授直接参与清史研究所的创建工作,亲身见证了清史研究所的发展历程。他协助学术带头人戴逸教授,思考清史研究所的长远发展,制订清史研究的整体规划。《简明清史》《清史编年》《清代人物传稿》等重要著述的撰写,《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天地会》《清代的矿业》等档案资料的编纂,都是在清史所建所初期,先后开展起来的,王俊义教授或直接参与研究,或协助组织策划,为清史研究所学术品牌的树立,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开辟研究阵地,他又协助所里组织《清史研究集》《清史研究丛书》《清史知识丛书》等,并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合办《清史研究通讯》(后改为 《清史研究》)。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清史研究的开展。王俊义教授大力推进清史研究所的对外学术交流,众多海外知名清史学者先后来访或与清史研究所建立学术联系,海外研究生纷纷来所学习进修,清史研究所教师也赴海外访问、讲学、参加会议,学生也有出国深造者,极大地扩大了清史研究所在海外的学术影响。王俊义教授为清史研究所的创建和发展不遗余力,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离开清史研究所后,也一直关心清史研究所的发展,2018年清史研究所成立四十周年之际,他将自己的藏书全部捐赠给清史研究所。
王俊义教授长期从事清代学术思想及中华传统文化的研究,主要著作有《清代学术与文化》(合著)、《清代学术文化史论》(合著)、《清代学术探研录》《俊义文存》等,主编或参与主编 《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炎黄文化与民族精神》《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等。王俊义教授成果丰硕,对于清代学术思想特别是乾嘉学派的研究,有许多创见,对于改革开放初期重新起步的清史研究,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王俊义教授关心学术发展,积极扶持学术新人。他襟怀坦荡,正直敢言,勇于开展批评争论,为推进学术健康发展NG.28.66,用心良苦。
很多人觉得泡脚水越热效果越好,事实上,皮肤通红是因为毛细血管高温扩张导致,这样不仅会使皮肤干燥,还会因为引起体内血液循环过快,造成脑部供血不足,出现头痛头晕等症状。成年人泡脚的最佳水温在38℃~43℃;儿童对温度极其敏感,老年人对温度感觉迟钝,二者泡脚的最佳水温在35℃~40℃,并应当由家人先试水温,防止发生烫伤。
上海宝山法院介绍,王老太(化姓)年逾八旬,老伴已故,膝下共有大女儿、二女儿、小儿子三个子女。王老太长期居住在一套拆迁安置房屋内,由小儿子一家主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由于这套安置房屋登记在小儿子名下,引发了其他子女的强烈不满,为此还发生过关于房屋以及王老太养老等事宜的激烈争吵。大女儿一气之下将母亲王老太接走,在外租房居住。
2022年3月,王老太向上海宝山法院起诉确认安置房屋所有权。但由于此前房屋的权属归属情况及相关动迁利益已在家庭内部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王老太的诉请。虽然判决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小儿子所有,但为了让母亲放心,小儿子判决后还出具了情况说明,保证王老太拥有在安置房屋的居住权,直至百年。
经过近5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苦衷后找准问题根源,在反复沟通中NG.28.66,法官逐步化解了子女间、子女与王老太间的矛盾。最终,在征得王老太同意的情况下,几名子女最终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王老太居住在小儿子名下的另一套房屋里,子女们为她办理居住权登记,并由小儿子负责照顾她的起居;王老太的养老金卡等证件由小儿子保管,小儿子定期向其他子女公开养老金卡收支情况;大女儿、小女儿担任“赡养监督人”,监督小儿子对母亲的赡养状况。
为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切实履行,同时让子女意识到赡养老人不仅包括物质上的扶助,还有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慰藉,上海宝山法院向王老太的子女们发送了《家庭赡养指导令》,要求子女们不仅对母亲王老太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还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并明确告知子女,如果违反《家庭赡养指导令》,怠于履行或不当履行赡养义务,将对他们进行赡养义务教育指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