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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11月27日,湖南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砸破头骨案”一审宣判,涉事教师宋某明犯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害女童父亲刘先生表示将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11月27日下午,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从上午10点左右开始,持续至下午2点左右。他和妻子、父母及两名代理律师出席,被告人宋某明及其辩护律师、校方辩护律师等人也出席庭审。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官方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下午4点左右,宋某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法院没有查清案件事实,对宋某明量刑过轻。此前,公诉机关认为,综合相关证据,宋某明的行为系故意伤害,建议量刑6至8年。刘先生希望能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目前孩子的睡眠还是很差,我们正准备抗诉材料,希望法院重新量刑。”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条件和民族结构、宗教信仰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2018年,阿坝州检察院打造了四川省民族地区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格桑梅朵”(藏语中,“格桑”意为幸福,“梅朵”意为花朵),寓意对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殷切希望和美好愿景。“格桑梅朵”品牌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核心任务,以“同向、笃法、聚力、帮护”为品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援助、帮教挽救等功能作用。经过六年的发展,阿坝州已实现“格桑梅朵”子品牌全覆盖,并建成了1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马尔康市第二小学学生走进“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松潘县检察院邀请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协会,为2300余名学生开展防性侵公益课堂等活动;红原县检察院推出藏汉双语版“亲子同行”网上预约活动,邀请广大青少年和家长共同到法治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汶川县检察院在一起遗弃女婴案中开展综合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用司法温情呵护困境儿童……
以上皆是阿坝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践行的使命与担当。阿坝检察机关以“格桑梅朵”未检品牌为引领,将未检工作做深做实的同时,唤醒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取得了亮眼的成绩:阿坝州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格桑梅朵”办案团队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州未检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7人(次),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组建一个“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宣讲过程中,巡讲团成员使用当地群众能听懂的语言进行沟通,最大程度保障了法治宣传的代入感和契合度,让群众产生共鸣,实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近年来压球软件app,“格桑梅朵”未检宣讲团、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陆续编撰藏汉双语青少年法治和安全教育读本等系列检察课件100余件并向学校、社会发放,开展法治巡讲、“检察开放日”活动111场次,辐射学生上万余人,有力提升了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建设一个“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位于马尔康市检察院的“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阿坝州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几年来,该基地累计接待社会各界群体367批2.28万余人参观学习。阿坝州各县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此为模版,增加各自未检工作的特色亮点,最终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品牌优势。马尔康市、松潘县“格桑梅朵”基地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分别批准为四川省第三批、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为此,阿坝州检察院在今年系统开展“格桑梅朵”未检团队“三联三进三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系学校、联系学生、联系家庭机制,走进乡村、走进学校、走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有效壮大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实效,最终让“格桑梅朵”开遍阿坝州的每一个角落。
今年5月,松潘县白羊中学校长谭加健被松潘县检察院任命为未检联络员。白羊中学位置偏远,在校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有了联络员制度,学校与检察院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检察机关通过普法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性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进行了有效传输。谭加健表示,这样的“互动”受到了师生的欢迎,在校学生的规则意识明显增强,校园更加和谐安全。
今年4月,红原县检察院组织全县妇女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强制报告制度”。受当地风俗习惯影响,曾经大部分的村干部甚至妇女主任认为“强制报告制度”是干涉群众的“家事”。为了扭转他们的想法,确立妇女儿童保护“在身边”的工作意识,红原县建立县、乡、村、校四级联络员制度,分别对妇联专干、民政专干、妇联主任及德育老师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已选聘30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领域工作人员担任“格桑梅朵”联络员,实现联络员在乡镇全覆盖。
11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辽宁省委在沈阳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主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俞家栋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
潘非琼同志生前系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从检26年来,潘非琼自觉融入服务发展主战场、扎根法治建设最前沿、投身司法办案第一线,把忠诚奉献铸入灵魂,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把公平正义写在心头,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党的检察事业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充分彰显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潘非琼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在政法工作一线忠诚为民、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是立足平凡检察岗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杰出楷模。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重要示范意义。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发通知,号召全体政法干警、检察人员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
“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盏明灯。”应勇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压球软件app,对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大力弘扬潘非琼等检察英模的先进事迹,见贤思齐、凝聚力量,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贡献。
“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应勇强调,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检察人员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体现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司法办案上,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应勇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与生俱来的重要职责。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精进求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务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要学习潘非琼同志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自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永葆共产党人和检察人员的浩然正气。
郝鹏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事业取得新成绩、新进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潘非琼同志就是其中的代表。潘非琼同志把对党的赤胆忠诚全部倾注在所热爱的检察事业上,一生忠诚为民、担当实干、清正廉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可敬可佩,他的崇高精神可学可做、可追可及。我们向潘非琼同志致以深深地怀念,向潘非琼同志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郝鹏强调,当前,辽宁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奋力推动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省政法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的政治品格,实干担当、坚守正义的敬业精神,不忘初心、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洁己奉公、不慕名利的高尚情操,努力为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快实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凝聚全面振兴强大精神力量,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作出辽宁贡献。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江苏省成立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住宅楼“2·23”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省纪委监委成立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询问、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调查实验、资料调阅、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查明了涉事人员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情况和责任,查明了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网络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起火建筑部分住户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可燃物,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在火灾发生时未及时发现火情、疏散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等。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叠加聚合性安全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对高层住宅小区群众性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合力不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