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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派出所辖区内集聚了5个国家级基地,由中小企业组成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也比比皆是。高新派出所社区民警王静军的辖区就是典型的“现代产业社区”。六和、新和两个社区位于钱塘江的拐弯处,是滨江区最靠西的区域,江对岸就是六和塔。两个社区里除了住宅小区、学校、商铺,还集中了华为全球培训中心、东方通信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4个企业园区。因此,排查企业风险,成了社区民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滨江区有许多处于初创期和发展期的中小企业,企业怕遭遇财务风险,员工也怕被骗破财。然而,长期接触后,民警发现,不少从天南海北来到滨江创业、就业的年轻人虽然懂业务、懂发展,却不太懂生活。比如,他们有的人不了解“杀猪盘”“裸聊”等高发的诈骗类型,有的人甚至不知道公司所在地派出所的名称。为此,民警会经常上门去给企业员工讲讲“安全课”。
当然,居民的钱袋子,民警也得帮他们管牢。今年上半年,高新派出所开通了一条“共富热线”。这条热线并不是用于日常报警,而是希望居民在转账前能多留个心眼,如果心里没底,就拨打“共富热线”,派出所反诈专员会帮忙甄别情况,做出判断。上周,王静军就成功劝阻了一名躲在厕所里“做笔录”的女子,成功止损十几万元。“这位女士如果以后再拨打‘共富热线’,除了反诈专员会在电话里帮她把关,社区反诈义警也会上门,共同防止她遭受损失。”王静军说。
据统计,“共富热线”开通半年来,共接受131名群众来电咨询,成功阻止19起诈骗案件发生,止损金额376万元。不久前,“共富热线”升级组建了微信群组,反诈专家全天候接受500余名群友的在线提问。“‘共富热线’是我们反诈工作的延伸。”高新派出所副所长吴奇有说,日常工作中,民辅警还会在各小区进行推广,将相关海报张贴到醒目处,“我们随时欢迎大家拨打热线电话。”
前些天,高新派出所辖区某沿街商铺的老板报警称,楼上有人往下倒水,他的顾客险些被淋个透心凉。民警到场了解后才知道,原来,商铺老板和楼上一户居民互相看不顺眼,双方剑拔弩张,都想给对方找点不痛快。接警当晚,民警和小区物业一起,请矛盾双方坐到一起调解。经过协商,双方愿意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让生意和生活都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上。
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罕见病用药、国家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和仿制药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经相应程序,本次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由于部分药品有多个治疗领域或者个别疾病类别有重复(如罕见肿瘤),因此分类数大于总数。同时,调出了43种临床已被替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今年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17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89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总体与2023年基本相当。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人需承担生态环境修复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重责任。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还需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碳汇专班人员刘洋介绍,把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引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替代性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把生态修复的事交给专业的机构去完成,可以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的效果最大化。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某员工经中介A公司安排看房后,却通过中介B公司就同一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交易,中介A公司发现后认为其行为属于“跳单”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未获支持。某公司因办公需要承租房屋best365体育最新版本,其员工在中介A公司的带领下到案涉房屋现场实地看房。当日该员工在《看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书载明:“甲方(某公司)委托乙方(中介A公司)进行商业办公室选址及租赁业务。委托期限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乙方在带甲方看房期间不收取费用。甲方义务:甲方通过乙方所看房屋,由乙方负责洽谈并协助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项目的业主方、物业方、代理商出租房屋的转租方自行联系成交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否则构成违约,应支付第六条标注的一个月房租金额标准作为违约金……”中介A公司亦在该《看房确认书》上盖章。后续该公司员工通过微信与中介A公司就租赁涉案房屋事宜进行磋商,双方一直未能就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一个月后,该公司通过案外中介B公司与涉诉房屋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还约定中介费由出租人承担。本案中,业主并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出租房屋,某公司亦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租赁房屋。中介A公司认为某公司与其签订的《看房确认书》系有效的,其另找中介签约同一套房屋的行为是违约,某公司并未证明他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涉案房源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案外中介B公司比中介A公司更早满足承租公司的租赁条件、并提供了更好的中介服务。某公司的“跳单”行为,导致中介A公司无法向业主收取中介费用,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表示,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跳单”违约。关于“跳单”行为的认定,应重点审查承租人是否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根据在案证据,首先,涉案房屋并未委托中介A公司独家代理,中介A公司对于房源信息的掌握不存在唯一性;其次,根据某公司与两家中介分别沟通的情况及最终签订合同、支付定金的情况来看,能够证明某公司是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就房租金额、租赁时间、装修改装等问题与业主达成一致,中介A公司并未能够给予某公司同等租赁条件,中介A公司主张某公司存在“跳单”违约行为,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