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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出口商正在了解适用于出口到中国市场的食品和农产品的注册规定。斯里兰卡已将农产品出口作为优先事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以进一步提高附加值。斯里兰卡凭借有利的地理位置、农业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已成为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国,拥有细分市场优势。此外,斯里兰卡还凭借富含芳香化合物的农产品,成为全球市场最受欢迎的供应商。
斯里兰卡是世界闻名的“茶岛”,可以满足全球所有茶叶鉴赏家的需求。斯里兰卡是世界第三大茶叶出口国,在全球茶叶市场的出口份额约为15%。然而,斯里兰卡在出口正统红茶方面的领先地位毋庸置疑。红茶大致可分为正统红茶和CTC红茶。CTC在茶叶术语中意为“压碎、撕裂和揉卷”,是一种价格相对低廉的大规模生产品种;而正统红茶则是一种高技能、专业化和高成本的衍生品。虽然锡兰红茶仅占全球茶叶总产量的5%,但珍贵的不是产量,而是价值。所有到过斯里兰卡茶乡的外国游客都了解锡兰红茶区别于其他产地茶的独到之处。当大多数茶叶生产国都在利用先进的自动化采摘工艺来降低成本时,热情的斯里兰卡人仍然采用手工采摘,这是一种技术娴熟但对劳动力要求较高的方法。
得益于大自然的慷慨赐予,“锡兰红茶”这一国家品牌下的茶叶种类繁多,而为茶叶注入生命的条件却依然原始纯净。茶树在倾斜的坡地上茁壮成长,斯里兰卡的茶树主要生长在中部高地以及南部内陆热带雨林山脚下的高、中、低纬度地区。这样,消费者就能品尝到质量上乘、口感完美的茶叶。斯里兰卡种植的茶叶从小叶到大叶,从清香型到浓郁型,应有尽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多数世界著名的茶叶品牌和混合茶叶中都有一定比例的锡兰红茶。斯里兰卡生产的茶叶适合各种口味,这一直是本国茶业的标志。事实上,地形、土壤、海拔高度、气候变化、两种特定的季风、风速等因素都对茶叶成品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茶叶是一种充满各种可能的产品。锡兰红茶在多种有利因素的作用下生长,几乎不可能被其他产地的产品取代。
正统茶叶加工工艺的多样性是斯里兰卡茶业的潜力和优势所在。斯里兰卡的主要茶叶产区包括努沃勒埃利耶、乌达普瑟拉瓦、乌沃、丁布拉、康堤、鲁乎纳和萨博拉格慕瓦。多年来,斯里兰卡被誉为全球最佳茶叶生产国,而锡兰红茶则是质量和风味的代名词。“锡兰红茶”的命名和七大主要产区的茶叶名称已注册为地理标志(GI),以防止海外包装商滥用锡兰红茶商标,同时提高原产地产品的价值。
“狮标”体现了斯里兰卡茶叶的传统和精髓,使锡兰红茶的纯正性得到保证。只有在斯里兰卡种植、采摘和包装,同时符合斯里兰卡茶叶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质量标准的茶叶,才能获得狮标。每一批印有狮标的茶叶都可追溯到其原产地,确保消费者喝的每一口都是纯正的锡兰红茶。印有狮标的茶包和茶袋必须在斯里兰卡国内进行包装,因此,即使内含物是100%纯锡兰红茶,海外包装商也不能使用狮标进行茶叶包装。
斯里兰卡远海梭子蟹营养价值丰富,是注重健康的消费者的不二之选。锯缘青蟹的蟹肉为乳白色,风味浓郁,是烹饪美味佳肴的最佳选择。得益于斯里兰卡独特的气候和环境多样性,锯缘青蟹体型巨大,在全球高端市场备受青睐。从活体出口到冷冻和加工,斯里兰卡锯缘青蟹因其上等品质而享誉国际,成为美食餐厅、海鲜供应商和高端零售市场的首选。据统计,斯里兰卡每年的海产品出口额达300美元。
斯里兰卡因其境内发现大量稀有宝石而被称为“宝石之岛”,举世闻名的466克拉蓝宝石就是在斯里兰卡发现的。其他享誉国际的宝石包括重达近500克拉的“东方蓝巨人”和重达400克拉的“亚洲蓝色佳人”。纵观历史,斯里兰卡的宝石曾镶嵌于皇室的皇冠之上。在斯里兰卡的一片稻田里曾发现一颗重达105克拉的猫眼石,备受英国皇室青睐。
斯里兰卡被亲切地称为“世界蓝宝石之都”,在其国内发现的蓝宝石颜色清澈深邃,如同孔雀羽毛般迷人。而被誉为“蓝宝石之王”的帕帕拉恰蓝宝石则散发出莲花般的粉色,似天鹅绒一般柔和,内部折射出金色光斑。作为一种极其稀有的宝石,帕帕拉恰蓝宝石的颜色与晴天的落日非常相似。“帕帕拉恰”(Padparadscha)一词源于梵语或僧伽罗语的 padmaraga(意为“莲花的颜色”),是刚玉中的一个特殊品种,呈粉红色和橙色的混合色。
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1月16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甲车为一辆黑色梅赛德斯-奔驰牌BJ7205M型小型轿车,该车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乙车为一辆蓝色乐唯牌纯电动汽车,无车牌号码,该车未注册登记,未购买任何种类保险。39岁甲车司机卢某某与两名死者户籍同属大理州洱源县三营镇。
对于赵保奇的说法,卢某某的亲属回应澎湃新闻称,事发当天不知道卢某某在哪儿喝的酒,如今人被警方抓走,已多次前往逝者家中赔礼道歉,将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咋可能逃离现场,他(卢某某)明明就在旁边,这么大的交通事故,能逃去哪里?我们赶到的时候他已经被拉到三营派出所。”这名亲属表示,他们属于过错方,只能任凭他人如何评说。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11月2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该案中,男方追求女方时购买了大量礼物,但最终女方未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男方认为女方构成诈骗,要求女方返还财物,法院最终未支持其诉讼请求。据了解,男子小王通过网络平台认识女子小美,双方添加微信。2022年8月,小王网购白酒、运动鞋等物品送给小美。后小王以小美接受礼物但未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属于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定该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故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小王遂以不当得利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小美返还其给付财物的对应价款。诉讼中,小王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小美存在诈骗或小美以确立恋爱关系为由向其索要财物。小美称双方仅为普通朋友关系,从未确立恋爱关系,其从未主动向小王索要财物。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在给付财物时系出于自愿,且金额不大,并未违反自己的本意。因此,小王与小美之间的法律关系为赠与合同关系,小美不构成不当得利。故法院对小王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