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
张铭遭遇的是网络高利贷。跟此前媒体披露的“手机回租贷”类似,尽管换上了“租手机”的马甲,但平台以他所“租”手机的价格为准,让他分期还款后发货,拿到手机的他又根据中介的指定把手机寄到指定的地点给对方回收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其间双方围绕手机买卖和回收来约定了租赁期限、还款日期、回购价格等,目的都是套现放款。早在2018年5月底,互金整治办就为此发函,清理整顿“手机回租”等变相现金贷问题。
张铭称,在中介人员的引导下,他在该小程序上申请租赁一款“全新荣耀100Pro月影白16GB+1TB”的手机。在下单时,该中介人员给他转了500元作为首付款,以便他顺利下单。他提供的租赁订单显示,该手机的总费用为5454.76元,租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月25日还款454.56元。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上海市民姜女士向上海静安警方报警,称其2023年年底因急需用钱,通过“贷款中介”的吴某在多个App上以“租借手机、转售套现”的方式获得资金。吴某承诺的“无抵押、不看征信、快速放款”吸引了姜女士,她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下载安装了“芒果商城”App,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服后,在线上签订了“分期租赁协议”,约定以租借一部价值9000元手机再抵押的形式获得贷款,其间姜女士需要分期支付共计18000元租金,每周还款一次,3个月内还清,还款结束后取得手机所有权。
在收到首期租金后,平台直接将姜女士租赁的手机送往指定商户回收,价值9000元的新手机经过评估后回收价格被定为8700元,扣除吴某垫付的首期租金1500元和所谓“中介费”900元后,姜女士仅收到6300元。就这样,她先后从十余个类似“租机平台”上租得手机并套现14万余元,但3个月内需要偿还的“租金”却已高达42万余元。
央视新闻报道称,“芒果商城”App由戴某负责运营平台、与客户线上签订租机协议并采购、出租手机,吴某等中介人员则负责寻找、推荐客户并指导客户将手机套现,实现手机在“平台—承租人—市场”之间的流转,最终完成变相放贷行为。其中产生的手机价值2倍的高额租金以及回收差价、中介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年化利率超过400%。截至案发,“芒果商城”已与近百人签订租机协议,涉案金额近160万元。
《新快报》在2024年3月报道过这类“租机套现”的陷阱。胡女士创业后,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在多方贷款未果后,有贷款中介主动联系上她,随后,中介又开始大力推销所谓“私人贷款”和“租机套现”方案。中介让她下载十几个租机平台,包括熊猫租机、闪租、趣租商城等,这些App均未在苹果或安卓的应用商店上架,仅能从网页下载。最终,她在租机平台“购买”了一部iPhone15系列的手机,支付给租机平台的价格是18200元,这部手机的市场售价在9000元左右,而中介评估后给胡女士的“回收”价约5000元。也就是说,胡女士花了18200元仅套现了约5000元,中间差价高达13200元左右。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公安分局经侦支队金融犯罪侦查队队长张晨晖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表示,在借款人下载手机App的过程中,App会读取所有通讯录联系人的信息。同时,平台客服会以调查个人信用为由,要求借款人提供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社保信息等;平台还会暗自获取借款人的其他信息。这些铺垫全部完成后,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正常还款,平台就会以各种“软暴力”形式对借款人进行逼迫,这些手段包括:到单位找借款人领导说明情况、轮番电话联系借款人通讯录人员等。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8年5月3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办)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指出“部分平台通过手机回租违规放贷、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抬高利率、恶意致借款人逾期、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手段,逃避监管,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坑害金融消费者”。
邢鑫分析,案发后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中介是平台员工,但公司为逃避责任而否认;二,中介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平台无关。如果是后者,公司可能不需要对中介的行为承担责任,但这需要平台证明中介的行为完全超出公司授权范围,且平台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但需注意的是,若平台方本身违法,无论中介人员与平台是何种关系,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认为,张铭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的沉重负担以及可能的法律诉讼。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他给出建议:一,增强法律意识,对借贷服务保持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解决资金需求。二,审慎签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租金、租期、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三,保护个人信息,不向无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提供敏感信息,以防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四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遇到非法催收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五,建议消费者根据经济能力理性消费,避免因追求短期利益而陷入长期的债务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同步推进,关于科技评价、技转人才、技术市场、转化中介、教师创业、科技金融等新举措、新机制不断涌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正在全面重塑。但随着改革深入,也出现一些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转化收益分配自主权等涉及知识产权“权、责、利”的重大基础性制度创新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要求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下一阶段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深层次改革指明了方向。
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基础。无论是满足国家要求还是对接社会需求,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原理是将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从“实验室”搬向“生产线”的过程。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一方面明确了科技成果的内容和界限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其外在表现不再“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而是一个个边界清晰且可转移交易的独立技术客体,智力创造的劳动价值与唾手可得的知识共用之间有了界限;另一方面界定了创新者个人、所属单位、国家社会之间的权利关系,以法律形式平衡且规范着科技成果转化链上所有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知识产权资源贯穿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影响新质生产力的要素有很多,但科技创新是第一位的,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活动的实际经济客体,转化科技创新成果实质就是将知识产权资源不断向现实生产力汇聚。从成果转化源头看,知识产权是高校、科研机构智力劳动形成的价值资源,是最主要的“源头活水”;从过程看,成果转化是知识产权资源在其他资源加持下,不断流动、交融、迭代和创造的过程;从结果看,知识产权资源通过转化得以凝聚,并在国家需求和社会经济的实际应用中,实现价值充分提升,最终推动生产力持续向“新”而动、以“新”提质。
知识产权经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活跃。解构科技成果转化纷繁复杂的方式方法和行为模式,最终展现出来的底层架构就是一次次的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以及对于知识产权所滋生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基本经济行为。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2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2021年高校院所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达成成果转化合同数23333项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金额227.4亿元,平均合同金额97.5万元,个人获得现金和股权奖励达80.7亿元,相关数据均实现增长,以知识产权经济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科技成果转化正展现出旺盛的生命活力。
产权权属差异配置是成果转化改革的必然。产权制度是关系到社会生产资料权利归属的根本性问题,人类科技文明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规范了科技成果的“谁生产”“谁占有”“谁来管”“谁能用”“谁收益”的基本框架。改革开放以来,以“三权下放”为主线的权属改革对成果转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大科学时代”的到来,科学范式加速变革、经济主体更加多元、创新体系全面重构,科研人员、高校院所等主体也不断在知识商品的生产者、管理者、经营者等角色间并行或切换,因时、因地、因企、因人、因事优化权属配置,已经成为对新时代知识产权深化改革的迫切需求。
知识价值分配导向是激发首创精神的保障。在科技变革、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人的首创精神意义重大,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质。知识产权虽然脱胎于西方私权法律框架,但其通过调整利益分配方式来激励创造、保护创新、促进转化的制度原理,并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悖。科技创新必须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其成果理当由人民共享,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要深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来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决策参与权和分配自主权,使创新者的贡献得到尊重和认可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进一步挖掘人民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
2021年来,国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针对高校院所科技类知识产权探索有别于现行国资的管理制度,虽有部分成效,但仍处于摸索阶段。要深入推进单列管理,应赋予各类主体更充分自主的处置权,同时按转化、自用等不同目的,对知识产权资产差异化标记,并采取不同性质的管理模式。此外,对科技知识产权资产的处置流程、成本核算、决策规制、会计准则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设计和构建。
传统产业的加速升级和未来产业的蓄力爆发,对高价值知识产权提出了无限的需求,知识产权只有通过市场的检验,才能展现出真实价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价与分配指明了路径。在知识产权评估议价方面,要建立以转化成效和实际运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鼓励和引导先使用后付费的科技成果转化议价模式,加快以国家要求、市场寻求、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供给侧改革;在知识产权价值分配方面,要充分考虑并按照科研人员、科研单位、企业、投资人等各类主体在知识产权价值创造和实现中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形成公平合理、有利于创新的分配机制。
对南音的热爱和对大陆南音氛围的向往,促使罗纯祯2019年下定决心来到厦门。几年间,卓圣翔、罗纯祯等人为了更好地传承南音而奔波,在厦门地区高校首开《邂逅南音》通识课程,在厦门小东山文殊殿开设南音公益课程等。2021年,罗纯祯更是成为《世界“非遗”南音百课》传承人示范教程传承人团队的一员,并担任教学视频南曲唱腔单元讲师。